2018—2019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注意事项
各班:
本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即将开展,今年贫困生认定政策有几点变化: 1. 贫困认定人数不超过本班 50% ,且不再分档,统一为困难。 2. 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可以直接认定。 3. 三级证明不作为贫困认定的必要条件(真正贫困的员工可以不用提供三级证明)。 4. 核心意思:参考员工助学贷款,吃穿用等日常生活实际把真正贫困的员工认定出来予以资助。请各班主任认真指导本班贫困认定工作,切实保障贫困员工能够收到资助。
员工科
2018年9月6日